隱私權政策
本店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8 條第 1 項,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前, 先向您說明下列事項:我們是誰、為什麼要這些資料、要哪些資料、 會保存多久與提供給誰、以及您可以對這些資料行使哪些權利。
版本 2026-08-27.1|生效日 2026-08-27
一、蒐集者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
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個人資料的非公務機關為「意本票務」。
公司登記名稱、統一編號與營業地址等登記資訊,請洽客服確認。
二、蒐集之目的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2 款
本店為票務代訂服務,蒐集您的資料只為完成下列事項:
- 代您向航空公司辦理機位訂位,並將旅客資料傳送至航空公司訂位系統
- 代您向船公司辦理船位訂位,並於搭乘當日在碼頭代為辦理船票
- 安排金門端機場與碼頭之間的接駁,並提供必要資料給接駁駕駛
- 訂單成立後的聯絡、進度通知、異動改期與退款作業
- 優惠票資格的核對(僅限您主動聲明優惠票種時)
- 依稅捐稽徵法令保存交易憑證
- 客服對話視窗的即時回覆,以及回覆內容的留存(供日後查證本店當時的答覆)
超出上述目的的利用,本店不會進行;也不會將您的資料出售或提供給廣告業者。
三、個人資料之類別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
旅客識別資料
中文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性別、本人聯絡電話
訂位時航空公司與船公司均要求提供,缺一項無法完成訂位。
訂購人聯絡方式
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、微信號、LINE ID
訂購人可與旅客為同一人。聯絡電話為必填;微信號與 LINE ID 請至少提供一項;電子信箱為選填。均僅用於通知訂位進度與後續聯繫。
證件號碼
身分證號、入臺證件號碼、臺灣居留證統一證號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號碼及簽發次數
證件號碼一律以加密形式保存,於訂單頁、付款頁等您可自行開啟的頁面上永不顯示;僅辦理訂位之專員於作業必要範圍內得以調閱,且每次調閱均留有紀錄。客服人員亦不會向您索取證件照片。
搭乘與票務資料
籍別、自報籍貫(金門/馬祖/其他)、票種、同行陪同關係、行程與班次
籍貫與票種會影響票價與優惠資格,屬訂位必要資料。
優惠票證明文件影像
兒童、嬰兒、敬老、愛心、愛心陪同票種,以及金門/馬祖縣籍票價之證明文件影像
全票成人且非縣籍者完全不需要提供。影像加密保存,僅辦理訂位之專員得以檢視;保存至該筆行程結束後即刪除,不隨訂單保存 5 年。
線上客服對話內容
您在對話框中輸入的文字、本店客服回覆的文字、對話發生的時間
對話內容會送交人工智慧服務供應商以產生回覆,並保存於本站以供日後查證本店當時的答覆。送出前,本站會自動遮蔽其中的證件號碼、電話、電子信箱、卡號,以及以「微信」「LINE」等字樣標示的帳號;但姓名等文字無法自動辨識,因此請勿在對話中輸入證件資料或他人的個人資料。保存期間為自對話發生之日起最長 120 天,屆期由系統刪除,不隨訂單保存 5 年。
訂單資料
訂單編號、訂單狀態、金額、您回報完成付款的時間、同意四項須知與本政策之版本與時間
四、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4 款
期間
自訂單完成之日起 5 年(依稅捐稽徵法令對交易憑證之保存要求);您得隨時請求刪除,本店將立即停止將該資料用於保存憑證以外的用途,並於前述年限屆滿時刪除
保存年限係配合稅捐稽徵法令對交易憑證的保存要求而定。
線上客服的對話紀錄:自對話發生之日起最長 120 天,屆期由系統刪除。
對話紀錄沒有法定保存義務,因此保存期間比訂單資料短得多。
地區
臺灣、中國大陸
金廈、泉金為小三通航線。機票段(臺灣本島⇄金門)的資料提供給臺灣的航空公司; 船票段的資料提供給經營該航線的船公司,因此部分資料會在中國大陸地區處理。
此外,本站客服對話視窗所使用之人工智慧服務供應商亦位於中國大陸, 您在對話框中自行輸入的文字會送至該地處理(詳見下方「對象」)。
對象
航空公司(華信航空、立榮航空)
訂位所需之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性別、證件號碼、聯絡電話
船公司(金廈航線、泉金航線之營運船公司)
訂位所需之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性別、證件號碼、聯絡電話
金門端接駁駕駛
僅提供當日接送所需之姓名與聯絡電話,不提供證件號碼
意本票務內部辦理訂位之專員
為完成上述訂位與售後作業所必要之範圍
本站客服對話視窗所使用之人工智慧服務供應商
僅限您在對話框中自行輸入的文字,以及本店為回答問題所提供的公開規則說明。您的訂單內容、旅客名單與證件號碼不會經由這條路徑送出。您自行輸入的文字,本站於送出前會自動遮蔽其中的證件號碼、電話、電子信箱、卡號,以及以「微信」「LINE」等字樣標示的帳號;但姓名,以及未加標示的帳號等文字無法自動辨識,請勿在對話中輸入這些資料。
上列 5 類以外的對象,本店不會提供您的個人資料, 但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須提供者除外。
方式
- 以電子檔案形式保存於本站之伺服器
- 以人工方式輸入航空公司、船公司之訂位系統
- 以簡訊、微信、LINE 或電子郵件與您聯絡
- 以線上客服對話的形式,將您輸入的問題送交人工智慧服務供應商產生回覆
五、不提供資料對您權益之影響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6 款
上述資料均為航空公司與船公司辦理訂位所必需。若您選擇不提供,本店將無法為您完成訂位;已付款者將全額退款。
證明文件則是例外:兒童、嬰兒、敬老、愛心、愛心陪同票種與縣籍票價, 須於訂購頁面上傳證明文件的照片,並於搭乘時攜帶正本備查; 全票成人且非縣籍者不需要準備。
六、您的權利與行使方式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5 款、第 3 條
就本店保有的您的個人資料,您隨時可以行使下列權利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
- 請求製給複製本
- 請求補充或更正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
- 請求刪除
怎麼提出
若您的訂單已完成付款,請於您的訂單頁提出,並告知訂單編號。一般於 24 小時內回覆;為避免他人冒用您的身分取走資料, 本店會先查核您的身分,查核相符後由專員為您辦理。
若您尚未完成付款、或已無訂單編號,請改由個人資料專用管道提出:chlang03@yibenpiaowu.com。 行使上述權利不以完成付款為條件。
前往客服窗口提醒:訂位資料一經送出至航空公司或船公司,該筆訂位的更正或刪除須依其作業規定辦理; 若您要求刪除的資料仍在前述稅務憑證保存年限內,本店會停止用於其他用途, 並於保存年限屆滿後刪除。
七、資料安全與防詐騙提醒
- 您的證件號碼一律以加密方式保存, 於訂單頁、付款頁等您可自行開啟的頁面上永遠不會顯示完整號碼。
- 訂單頁上的旅客姓名以遮罩方式顯示,證件號碼一律不顯示。 但知道訂單編號的人即可開啟該頁並看到行程與票種,請勿將訂單連結或編號張貼於公開場合。
- 完整資料僅限為您辦理這筆訂位的專員,在完成訂位與售後作業所必要的範圍內查閱。 每次調閱證件號碼均留有紀錄。
本店不會透過通訊軟體向您索取證件照片
優惠票的證明文件,請一律於本站的訂購頁面上傳;本店不會、也不需要您在通訊軟體上傳送。 任何人在微信、LINE 或簡訊上請您把證件照片、身分證正反面傳過去, 都不是本店的作業方式,請不要提供,並直接透過客服窗口向本店查證。
九、本政策的修訂
本政策修訂時,本店會更新本頁的版本編號與生效日期。 您下單時同意的是當時的版本,該版本會一併記錄在您的訂單中; 日後若對條款內容有疑義,以您訂單所記錄的版本為準。
目前版本:2026-08-27.1生效日期:2026-08-27